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今年2月發(fā)放的去年的年終獎,請問這個年終獎可以在今年的個稅24年匯算清繳時候核算,還是等到26年時候,做25年匯算時候核算呢,



您好,只能是等到26年時候,做25年匯算時候核算
03/15 12:40

84784998 

03/15 12:54
那也就是說,雖然是24年的年終獎,但實質上是跟25年的收入一起匯算了,全當是25年的收入是這個意思嗎老師

董孝彬老師 

03/15 12:56
您好,是的,因為我們沒有在24年1-12月所屬期內申報個稅

84784998 

03/15 13:13
那單位3月申報時候,一起合并在收入里了,匯算清繳的時候可以重新計算單獨還是合并,再重新考量是這樣的吧,
如果是3月直接分開核算上報了,那匯算時候就不能再重新計算了,是這樣的嗎老師

董孝彬老師 

03/15 13:31
您好,正好反了,我們單獨申報了獎金,員工才有機會選擇合并還是分開算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