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2024年2月零申報工資,2025年2月實際發(fā)放2024年2月工資,同時更正申報2024年2月個稅扣繳表并繳納個稅,這在實際工作中是否可行?



那個不可行的。你25年申報了個稅,匯算清繳就可以扣除
03/18 15:47

84784972 

03/18 16:05
是不能更正2024年2月的個稅扣繳表,屬期2024年2月的工資只能在2025年2月申報?

家權(quán)老師 

03/18 16:09
意思是不需要更正,你在2025年2月申報了24年的工資個稅,匯算都可以稅前扣除。只要是在25.1月發(fā)的工資,24年計提的

84784972 

03/18 16:16
如在2025年7月實際發(fā)放并申報繳納2024年2月工資和個稅,是否只能在2026年3月至6月個人綜合匯算?

家權(quán)老師 

03/18 16:23
你在今年申報的個稅,只能次年匯算退稅

84784972 

03/18 16:29
次年匯算是否意味著2024年和2025的收入疊加在一起匯算了,或僅僅是2024年屬期的收入延后匯算

家權(quán)老師 

03/18 16:32
匯算是匯算上年申報的個稅,你25年申報的個稅就是26年匯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