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為什么預交的3.18增值稅為什么不用交城市維護建設,教育建設稅和附加稅呢,第二,而且這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附加稅為什么沒有減半征收呢?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9/04 20:50

董孝彬老師 

09/04 20:51
您好,預交增值稅不用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這些,是因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這些附加稅,一般是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來算的,預交只是提前交一部分增值稅,后續(xù)往往還要在機構所在地清算,所以預交時通常不直接交這些附加稅。
2.這里城建稅和附加稅沒減半征收,一是題目可能簡化處理了,為了考基礎計算沒加優(yōu)惠;二是可能題目假設的情況或當地政策沒把這優(yōu)惠算進去;三是“六稅兩費”減半政策執(zhí)行有變化,題目基于的背景沒考慮減半,所以沒體現。

84784997 

09/04 20:58
你好,老師。這道題。他在預交地和實交地都沒有交附加稅。而且這道題我問的就是在實際主營業(yè)地。

董孝彬老師 

09/04 21:01
?您好,附加稅是跟著實際交的增值稅走的。預交增值稅的時候,不算最終該交多少增值稅,所以預交的地方先不交附加稅。等在實際主營業(yè)地把增值稅交完,比如實際交了0.4萬元增值稅,就用0.4×(7%+3%+2%)=0.05萬元來算附加稅。
2.甲公司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本來附加稅能減半征收,按道理應該是0.4×(7%+3%+2%)×50%=0.024萬元,但題目沒減半,可能是出題人為了考基礎計算,沒考慮優(yōu)惠政策。

84784997 

09/04 21:51
我的意思是說,他沒把第二題里面的那個預交的增值稅,在最后交納附加稅的時候,他沒有加上這個基數。把整個題目看一遍,然后你看他的那個答案是不對的。

董孝彬老師 

09/04 21:59
?您好,甲公司業(yè)務(1)增值稅約 0.44 萬,業(yè)務(3)增值稅約 0.25 萬,在 A 市實際繳增值稅共 0.69 萬,城建稅及附加按 12% 算,就是 0.69×12%≈0.08 萬,所以原答案 0.05 萬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