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由于我單位人員調動,我2018年9月到12月在我單位暫時當了四個月的會計(我之前是從2018年3月開始當了半年的出納),2019年換了新會計,2018年9月之前的會計也換科室了,2019年1月開始我只負責核算五險一金。前幾天因外部審計的需要,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先做內部審計并且希望調整以前年度錯帳。但是會計師事務所的人說他們只能找出來問題但不能給我們單位直接調賬,需要我們單位自己派人重新從2014年年初調賬調到2018年年底,現(xiàn)在就讓我一個人來調賬以及重新錄2014年的電子賬,我可以這樣做嗎?我一個人做并沒有經(jīng)驗而且2018年之前都不是這個單位的職工,這個工作是不是我的職責?我如果做了這項工作是否合法合規(guī)?



你好!事務所一般不會操作都是單位自己人員調整
2019 06/19 14:11

84785041 

2019 06/19 14:13
您好,老師,那我這個帳調整之后如果也有錯誤,以后審計查2014年-2017年的賬的時候,發(fā)現(xiàn)是我調整的,這個責任是在我還是在以前做錯賬的會計?

QQ老師 

2019 06/19 15:40
你好!可以提供事務所報告

84785041 

2019 06/19 19:16
好的,謝謝老師

QQ老師 

2019 06/19 20:40
不客氣歡迎下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