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85.A勞務派遣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B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為B公司提供勞務派遣服務。A公司代B公司給勞務派遣員工支付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2018年2月,A公司共取得勞務派遣收入66萬元(含稅),其中代B公司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26萬元、為其辦理社會保險18萬元及繳納住房公積金10萬元。A公司本月購進一批辦公用品,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銷售額5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本月已經認證相符。A公司如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那本月購進一批辦公用品的增值稅能不能抵扣?這個又怎么計算?謝謝!



A公司如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那本月購進一批辦公用品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其進項要轉出
2019 07/18 14:05

84784986 

2019 07/18 14:10
不對,應該是選擇差額征稅,還能不能減掉本月購進的辦公用品的進項?

84784986 

2019 07/18 14:21
文文老師,是不是這樣:(66-26-18-10)/(1+5%)*5%-5*17%?還是不能減5*17%這部分?謝謝

文文老師 

2019 07/18 21:51
你好,不能減5*17%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