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2017年的進項發(fā)票被稅務稽查認定為虛開發(fā)票,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補交增值稅,我當時補繳了增值稅和地稅,過了一年半了 ,稅務局又說讓我補繳那筆企業(yè)所得稅。這個該怎么解決!



稅務局說的事項,這個也是需要補交稅款及滯納金的,就是說虛開的發(fā)票在稅前列支了成本或費用,少交了企業(yè)所得稅,需要補交企業(yè)所得稅,以及所欠稅款的滯納金。
2019 10/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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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0/19 15:33
關鍵是現在公司已經瀕臨倒閉,沒有償還能力怎么辦,難道要法人代表 承擔這個責任嗎?

江老師 

2019 10/19 15:35
這個是法人代表拿錢承擔這個責任,你直接給法人代表說,現在信息發(fā)達,不交稅的話,他會上稅務的黑名單,限制高檔消費,不能坐飛機,不能坐動車高鐵,影響他本人的社保。這個就是現在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