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轉讓交易性金融資產賣虧了,分錄是,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這個分錄如何理解?虧了為啥投資收益計貸方,投資收益不是損益類科目,貸方是賺的錢嗎?借方登記少交稅,賣虧了還可以少交稅,為啥可以抵扣?麻煩老師解釋一下。謝謝。



你好!
上面一個分錄含稅金額記入投資收益借方了
2019 11/03 20:13

蔣飛老師 

2019 11/03 20:16
現(xiàn)在算稅了,需要反方向沖減了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原來是記入借方的,是含稅金額記入借方多記了,貸方沖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