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個人提供勞務在20000元,未達增值稅起征點,不繳增值稅,可以不開發(fā)票但要繳個稅20000*0.8*0.2=3200元,是這樣嗎?



你好,如果不提供發(fā)票,那么支付款項方不能作為勞務費在稅前扣除的。
2020 03/14 19:22

84785045 

2020 03/14 19:53
齊紅老師講的個人月銷售勞務額在20000元可以免征增值稅的,用小額零星支出收據(jù)做帳,但是要繳勞務個稅,是這樣嗎

立紅老師 

2020 03/14 20:14
你好,應是500元以下的小額零星支出,可以用收據(jù)入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