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所得稅—來源地 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分配所得的企業(yè)所在地(給錢的) 2.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支付、負擔所得的企業(yè)、機構、場所所在地,或支付、負擔所得的個人的住所所在地(給錢的) 為啥不是收入的一方確定來源地呢?



為啥不是收入的一方確定來源地呢?
你好,這種是國際稅務共同的規(guī)則。而且一般分的紅利的一方讓他主動交稅,稅收得不到保障。
2020 04/02 22:59

84785015 

2020 04/02 23:11
假如A公司分給B公司100萬紅利,稅務局找B公司收稅
1.B公司在M國—中國稅務局很難收到或收不到
2.B公司在中國—B公司可以說我只收了50萬
但是A公司就不同了,它是給錢的一方,說給少了,應納稅所得額就要多交;說給多了,稅務局一查賬就查到了。
是這個意思吧

趙海龍老師 

2020 04/02 23:12
對的,主要是為了保證稅款不流失。從源頭是卡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