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購入商品后作為樣品發(fā)給客戶我的賬務處理方式:借 銷售費用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進價做為計稅依據(jù) 主營業(yè)務收入 借 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 庫存商品 請



請高手指點。急?。?!
2014 10/23 09:35

文老師 

2014 10/23 10:33
直接做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就可以

文老師 

2014 10/23 10:39
你的處理是正確的,提供樣品應該視同銷售,做銷項稅,計稅依據(jù)以市場價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潤率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