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建筑企業(yè),給甲方開具的工程款發(fā)票有正確備注項目名稱和項目地址,但現(xiàn)在收到甲方財務(wù)通知,讓我們不要備注項目名稱,只備注大概地址,請問這樣對我們公司有風險嗎?謝謝



同學你好
這個不行,要有名稱和地址
2020 11/30 14:53

84785000 

2020 11/30 14:56
就是必須要備注項目名稱地址,不能只備注大概地址對方,如果只備注地址對我們建筑公司有風險嗎?

樸老師 

2020 11/30 15:01
對的,稅局可以能會查賬,審計也過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