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籌建期的開辦費,如果業(yè)務招待費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那么在匯算清繳是,是不是要納稅調增40%?等到籌建期結束的納稅年度匯算清繳再納稅調減40%?如果我把籌建期業(yè)務招待費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分3個年度攤銷,那么籌建期年度匯算清繳和籌建期結束年度匯算清繳怎么處理?哪種方式更有利于企業(yè)呢?



你好,您這調增40%是什么意思
2021 01/19 13:03

84785021 

2021 01/19 13:05
業(yè)務招待費的40%

佟老師 

2021 01/19 13:27
業(yè)務招待費 是這樣的,你哪種方式都要做調整的

84785021 

2021 01/19 14:20
如果2020年是籌建期,2021年3月份開業(yè),那么2021年需要做2020年的匯算清繳嗎?

佟老師 

2021 01/19 14:25
你好,需要做匯算清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