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前期的官司日后判決,前期已經做了借營業(yè)外支出30 貸預計負債30 那么官司判決50,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20 預計負債30 貸其他應付款 調整遞延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0*0.2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30*0.25 那么調整所得稅為什么用50*0。25 而不是30*0.25,去年的營業(yè)外支出不是已經確認30為抵扣了30的0.25的所得稅了嗎,



您好,去年的30會計上做了扣除,但應交所得稅并沒有算上,因為還沒有實際發(fā)生。等今年實際發(fā)生了,調應交所得稅50*25%
2021 05/25 11:12

84784991 

2021 05/25 11:18
去年不是因為不允許扣除的話 所以應交所得稅加上了預計負債確認的調增的部分,那么今年應交所得稅不是調減了嗎,不是遞延的所得稅預計負債轉回了嗎,不就是已經扣除了30嗎

84784991 

2021 05/25 11:19
一調增一項轉回調減了遞延所得稅的資產,不就是扣除了30嗎

王老師1 

2021 05/25 11:21
假設去年利潤總額100,那去年應交所得稅是按照130*25%來算的
今年實際發(fā)生了,那應交所得稅按80*25%來算的
遞延所得稅去年有30*25%,今年轉回

王老師1 

2021 05/25 11:22
所以你看應交所得稅在今年是調減50*25%的
遞延所得稅的話是轉回30*25%

84784991 

2021 05/25 11:25
好的老師,明白了

王老師1 

2021 05/25 11:27
不客氣的,明白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