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承接跨市的的建筑工程服務,需要異地報備嗎



同學您好,是的沒錯,這 是要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新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納稅人跨區(qū)域經營活動結束后,應當結清經營地的國稅機關、地稅機關的應納稅款以及其他涉稅事項,向經營地的國稅機關填報《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
經營地的國稅機關核對《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后,將相關信息推送經營地的地稅機關核對(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對并回復,實行聯合辦稅的即時回復),地稅機關同意辦結的,經營地的國稅機關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的國稅機關。納稅人不需要另行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反饋
2022 12/31 17:31

84784969 

2022 12/31 17:39
如果忘了報備,可以補報備嗎

易 老師 

2022 12/31 17:48
你好,同學您好,這個各地不一樣,建議請到當地官網 查詢或您可與專管員聯系確認

84784969 

2022 12/31 17:49
好的,謝謝

易 老師 

2022 12/31 17:50
不客氣,有空給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