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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詢個問題,我們2022年12月計提了附加稅,但是申報的時候,由于營業(yè)額小于10萬,2023年1月申報的時候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免稅的,我們需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謝謝



您好,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營業(yè)額低于10萬元的,可以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因此,您可以在2023年1月申報的時候,將2022年12月計提的附加稅減免,不再申報。
2023 01/07 08:57

您好,我想咨詢個問題,我們2022年12月計提了附加稅,但是申報的時候,由于營業(yè)額小于10萬,2023年1月申報的時候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免稅的,我們需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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