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11發(fā)10月工資,12月申報10月工資,這樣可以嗎



是的,11月發(fā)10月工資,12月申報10月工資是可行的。嚴格來講,申報就是把自己的信息報告給政府的一種工作,報告的是一定的事,如自己的收入,納稅情況等。所以即使是在12月報告,也只要報告的是10月當(dāng)月的收入,也是可以的。
通常情況下,11月發(fā)10月工資,12月申報10月工資也沒有什么問題,這是因為政府在統(tǒng)計繳納稅收時,也會考慮到實際情況,允許工資拖欠的情況并不是完全排除的。但考慮到實際情況的話,就需要你自己負責(zé),即12月申報10月工資,彌補11月發(fā)放工資的不足,以讓本月收入不會被削減。
拓展知識:計算工資發(fā)放與申報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很重要的,可能在某種情況下會遇到問題。例如,如果你申報的收入比你發(fā)放工資的金額要少,就會影響到你繳納的稅收,因此你可能會面臨更高的稅負。 因此,為了保證工資發(fā)放和申報的時間間隔,以及防止產(chǎn)生不良影響,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月底發(fā)放和申報當(dāng)月的工資,以確保工資發(fā)放和申報的完整性。
2023 01/13 1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