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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收票方應如何辦理進項稅額抵扣?



收票方在丟失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需要先將相關購買記錄及開票詳情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以便獲得其納稅記錄;其次,經(jīng)當?shù)囟悇諜C關核查核實相關購買詳情后,收票方可以憑借《購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核定書》在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人所得稅進項稅抵扣,稅務機關核定后,將對收票方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丟失的部分進行免稅處理,從而實現(xiàn)抵扣稅額。此外,收票方還需要按照相關稅務辦理程序,配合稅務機關準備相關結算文件或者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以便獲得稅收抵扣等相關政策優(yōu)惠。
2023 02/27 1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