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食堂核算有幾種方法,因目前很多沒有票。



好,能分出一個人吃多少嗎?
2024 05/22 10:06

84785031 

2024 05/22 10:07
分不出,因為有一部份用到業(yè)務招待上面了。

郭老師 

2024 05/22 10:08
你好,那就沒有發(fā)票,正常做賬,做福利費匯算清繳,納稅調增。

84785031 

2024 05/22 10:09
聽說有兩種解決方式:1、找相應有發(fā)票的采購商。2、無法取到發(fā)票就分配到員工個人一塊申報個稅。針對業(yè)務招待的部份沒票就不好解決了。是不是只能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出呢

郭老師 

2024 05/22 10:10
好,第一種可以的。
第二種你這種你員工同意嗎?因為他們涉及到交稅。

84785031 

2024 05/22 10:10
另外還有業(yè)務員出差的誤餐費補貼是不是稅務可以允許無票不用調出的,記入差旅費呢。

郭老師 

2024 05/22 10:13
你好。差旅津貼做差旅費里面,但是不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

84785031 

2024 05/22 10:14
有沒有相關的法津條文,從哪里可以查到

郭老師 

2024 05/22 10:16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089號)規(guī)定,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收入,不予計征個人所得稅。(通過廈門稅務官網“首頁-政策法規(guī)庫”,錄入年度及文號可查閱此文件內容)
二、上述差旅費津貼是指按照或參照《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廈門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廈財行〔2014〕25號)、《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市直機關工作人員赴全國各地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的通知》(廈財行〔2016〕19號)和《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16號)規(guī)定的限額發(fā)放的伙食費、公雜費(含市內交通費、通訊費等)。
注:我市財政部門對上述費用出臺更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可通過財政部門網站查詢相關差旅費標準文件)
三、采取以有效憑證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伙食費及公雜費的,其另外取得的差旅費津貼,以及超過上述文件規(guī)定限額發(fā)放的部分必須并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84785031 

2024 05/22 10:18
好的,謝謝

郭老師 

2024 05/22 10:18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