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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為什么不是間接占有?還沒有返還請求權,因為有返還請求權的得有所有權這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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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21 21:45

薇老師 

2024 06/21 21:53
間接占有是指占有人雖未直接占有某物,但基于一定法律關系而對于直接占有人享有返還請求權,從而對該物有間接的管領力。間接占有的成立,必須基于一定的法律關系,這種法律關系可以是合同關系、物權關系或債權關系。
在本題中,乙在3月1日雖然與甲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此時房屋的所有權并未轉(zhuǎn)移給乙(因為尚未辦理過戶登記),所以乙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同時,由于房屋尚未交付給乙,乙也沒有直接占有房屋。

薇老師 

2024 06/21 21:54
返還請求權,通常是在占有人(無論是直接占有還是間接占有)的占有權受到侵害時,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其占有的物。但在本題中,由于乙在3月1日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或占有權,因此乙并不享有對房屋的返還請求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