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麻煩幫忙看一下 這個《新公司法 》 對股權轉讓的函,最底下那段話 :貴方不同意轉讓,應當購買該股權,不夠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這句話有沒有問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jīng)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2024 08/12 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