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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中不同的“其它綜合收益”對應結轉科目是什么?



不同情況下的“其他綜合收益”結轉科目如下: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投資:
- 債務重組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2.?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
- 債務重組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記入“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
3.?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 如果處置后因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仍然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能結轉損益的除外)中的金額,在處置時亦應進行結轉,將與所出售股權相對應的部分在處置時自其他綜合收益轉入當期損益。
- 如果處置后對有關投資終止采用權益法的,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能結轉損益的除外)中的金額應全部結轉。這里的結轉也是根據(jù)具體情況可能轉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2024 10/14 1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