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第三小問,為什么不用20*10%,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20萬是酒心巧克力的售價,它不屬于應稅消費品,不繳納消費稅,所以不按您那么計算
祝您學習愉快!
07/19 13:51

愛麗絲學CPA 

07/19 13:57
那第三小問實際算的是 生產過程中 酒精繳納的消費稅嗎

于老師 

07/19 16:06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銷售葡萄酒應該繳納消費稅,葡萄酒沒有用于直接銷售,而是用于了生產非應稅消費品,非應稅消費稅銷售是不繳納消費稅的,為了避免稅款流失,應稅消費品(葡萄酒)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酒心巧克力)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 計稅價格用的是業(yè)務(4)中對外銷售的價格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