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當月報銷票據(jù):員工境外出差機票行程單金額合計25400元;聘請某大學教授來公司培訓的境內(nèi)機票行程單金額合計3900元,酒店(一般納稅人)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20000元,餐費普通發(fā)票注明金額780元。 1.這里的可抵扣的進項是多少? 2.聘請大學教授所對應產(chǎn)生的住宿費不是應該計入培訓費嗎?培訓費的進項不是可以抵扣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業(yè)務(6)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20000×6%=1200(元)=0.12(萬元)
這里住宿費的20000元是可以抵扣進項的。
因為該教師不是企業(yè)的員工,所以取得的境內(nèi)機票行程單是不得抵扣的,餐費因為是普票所以也是不得抵扣的。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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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