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稅法規(guī)定,預計負債(債務擔保)、其他應付款(罰款或滯納金)這兩種實際發(fā)生時不允許稅前扣除 為什么這兩個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為什么形成的是永久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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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負債(如債務擔保)和其他應付款(如罰款或滯納金),在稅法上不允許實際發(fā)生時進行稅前扣除,這意味著這些費用不能減少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從稅務角度來看,這部分負債的計稅基礎等于其賬面價值,因為沒有可抵扣的部分。由于這些項目在會計處理中確認了費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無法扣除,導致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之間產生了永久性差異,即這種差異不會在未來期間轉回。因此,形成了永久性差異。
祝您學習愉快!
預計負債(如債務擔保)和其他應付款(如罰款或滯納金),在稅法上不允許實際發(fā)生時進行稅前扣除,這意味著這些費用不能減少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從稅務角度來看,這部分負債的計稅基礎等于其賬面價值,因為沒有可抵扣的部分。由于這些項目在會計處理中確認了費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無法扣除,導致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之間產生了永久性差異,即這種差異不會在未來期間轉回。因此,形成了永久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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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