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公司只有一處房產,但分成了很多小公寓分別租給了不同的承租方,而且有些是固定期限,有些是短租,我是不是每個月都要變更從價和從租信息,只要錄入一條應稅信息就行吧,房產稅從租計征是按實際收到租金為計稅依據繳納從租部分嗎?從租是收到次月起繳納還是本月就要交,如果我是9月收10-12月的房租,那我是幾月份繳納呢,起止日期是不是填10-12月?



應稅信息:首次準確錄入房產及租賃基礎信息,后續(xù)租賃變動更新維護即可,不用每次重錄。
計稅依據:從租計征以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納稅時間:收到預收款(如 9 月收 10 - 12 月房租)的當月(9 月)就產生納稅義務,申報時起止日期填 10 - 12 月,申報期限看當地是按月還是按季(按季則季度內申報,按月則次月申報)
09/09 1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