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64.8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賒銷一批產品,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30萬元,稅款為3.9萬元,符合收入確認條件,9月15日,乙公司發(fā)現(xiàn)該批產品有瑕疵,要求按不含稅銷售價格的5%的折讓,甲公司同意并開具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同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所有貨款。求會計分錄



您好,借:應收 33.9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9
借:應收 - 33.9 *5%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 30 *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9 *5%
借:銀行33.9 *9% 貸:應收 33.9 *95%
2024 01/25 2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