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文:房產稅將是海南政府依賴的主體稅
自2011年1月上海、重慶開展實施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以來,“房產稅”改革之聲就不絕于耳,去年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指出:“逐步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而今,全國除了先行試點的上海、重慶外,再無第三家獲批施行。
24日,來瓊參加“金融支持海南旅游房地產發(fā)展”銀企會議的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對未來房地產稅改定下了總基調:“加快房地產稅理發(fā)并適時推進改革”。“這就是說,要先立法,后改革。”施正文解釋道。
據了解,今年,國家已經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稅法”起草小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與財政部共同負責起草。預計該草案有望2015年年底前完成。
施正文表示,房地產稅是一個直接稅法,涉及到公民財產,也涉及到房地產市場發(fā)展和社會文明的進步,因此,該法會有一個較長時間的審議,從而達成社會共識。
“當然,房地產稅法的通過并不意味著全國會同步開展,因為,房地產稅是一個地方稅,它的稅金是不流動的,所以,該如何開展,各地方政府都有很大的自主決定權。”施正文說。
對于房地產稅在海南的意義,施正文說,海南作為國際旅游島,海南房地產發(fā)展將是海南整個經濟社會發(fā)展長期的支柱性產業(yè)。所以,海南房地產稅的開征需要重點考慮,它將是海南政府依賴的主體稅。而且,海南經濟發(fā)展方式決定了海南房地產稅有很大稅源。“適度房地產稅規(guī)模,不僅對房地產市場有利,對地方政府財政保障,對海南地方公共治理和社會進步都有重要意義。”施正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