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度內(nèi)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僅有勞務報酬所得,個稅可以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7號)第六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僅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除信息表》,并在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個人僅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可以在個稅匯算清繳時扣除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