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印花稅能否按不含稅金額計算?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五條第(一)項規(guī)定,應(yīng)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建筑合同上僅列明了合同總金額和增值稅稅率,未列明增值稅稅款,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不能按不含稅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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