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事業(yè)單位,在新政府財務制度下,1月份發(fā)放了2月份的工資,怎么記賬???記在1月份還是記到2月份啊?



新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行政事
業(yè)單位的薪金支出,是推進權責發(fā)生制政府會計制度改革的一種新嘗試。
在這種核算方式下,行政事業(yè)單位發(fā)放職工工資津貼補貼等相關支出時,
必須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對上述支出進行歸集,待實際支出發(fā)
生時,再按照各自資金走向,分別通過“財政撥款收入(財政補助收入)”
、“零余額財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應繳稅費”等
2019 07/0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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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7/02 13:03
在一張憑證上可以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的金額不相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