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例題17綜合計算題】泰隆金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jīng)營金銀首飾零售業(yè)務(wù) 兼營金銀首飾的來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換新、請洗修理業(yè)務(wù),2019年7月 主要發(fā)生下列業(yè)務(wù)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純金首飾取得銷售收入150萬元,銷罐純金飾的同時收取 的包裝盒價款為0.75萬元 (2)接受消費者委托加工金項鏈5條,收到委托方提供的黃金價值25萬元,本月日 加工完畢的金項鏈移交給委托人,收取不含稅加工費1250元,代輔助料件不含稅 價款為750元,受托方無同類金項鏈銷售價格 (3)向消費者個人銷售鍍金首飾,取得銷售含增值稅收入234萬元;向消費個人 銷售鉑金首飾,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收入7萬元 (4)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個人銷售純金項鏈,新金項鏈售價為17876萬元 ,舊金項鏈作價12萬元,取得新舊項鏈差價款0.5876萬元 (5)上月外購珠寶玉石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上注明的價款為60萬元,當 月將其中的50%用于加工金銀鑲首飾 (6)當月取得金銀首飾修理清業(yè)務(wù)含稅收入117萬元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計算該金店當月應(yīng)納消費稅合計為多少萬元?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1 04/06 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