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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老師 7月收到采購的產品卡及物流盒增值稅專票,分錄為借:銷售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后來發(fā)現發(fā)票開具內容有誤,9月紅沖了,當時做的分錄為借:庫存商品 負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負數 貸:預付賬款 負數,又收到重開具的正確發(fā)票,請問我現在應該怎么做分錄?需要調賬嗎?



7月收到采購的產品卡及物流盒增值稅專票,根據財務規(guī)范,應分錄為:借:銷售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由于發(fā)票開具內容有誤,9月紅沖,當時做的分錄為:借: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負數,貸:預付賬款負數。針對此,應根據最新的財務規(guī)范,重新做分錄如下:借: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銷售費用、庫存商品、預付賬款,3項賬戶均為負數。
調賬應做到原發(fā)生款對沖,即,紅沖發(fā)票前,銷售費用-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與 預付賬款金額相等,以確保賬務的準確性。在此情況下,應該進行調賬:
借: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進項稅額。
此外,還應考慮開票時的稅額等情況,以確保最終的賬務準確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應在采購過程中加強對發(fā)票的核實、審核,以防賬務錯誤。
2023 01/13 1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