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我們公司自行開發(fā)了一款軟件產品,只針對于這個產品對外提供軟件服務,不銷售軟件。我們今年已經投入使用,并且取得了收益,請問是否需要將該軟件計入無形資產,分期攤銷?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可以將該軟件認定為無形資產,并作分期攤銷處理。無形資產定義為可以在未來多年內提供經濟效益的非物質性財產。因此,由于該軟件可以在未來持續(xù)提供服務,將其作為無形資產計入可以反映其實際價值的賬面價值,而不是銷售軟件的價格。根據《會計準則》第六十一條之二的規(guī)定,可將無形資產分期攤銷,攤銷金額可以看作是企業(yè)的成本,具體攤銷期限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2023 02/01 1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