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里的相對不可撤銷怎么理解,為什么相對不可撤銷?



您好,比如:和地公司向債權人乙公司清償100萬元債務,解除以自有房產為乙公司債權設立的擔保物權,此時房產價值為150萬元
1.擔保財產價值>債權額:本來這150萬的房產是設定了擔保物權的,債權人享有別除權,優(yōu)先受償的范圍為房產價值150萬元,按照順位,100萬元的債權先清償,且可以得到全部清償,剩余的50萬元作為一般財產由所有債權人平等受償,所以即使提前清償,不會損害到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因此,法律也就規(guī)定,管理人不對此種個別清償撤銷
2024 04/02 0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