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2016]24號
頒布時間:2016-09-0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已經國務院審核同意,并于2016年9月3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準。根據《修正案》的相關規(guī)定,應逐步取消其附表所列信息技術產品的進口關稅,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15日內實施首次降稅。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9月15日起,對進口《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實施首次降稅。
二、實施首次降稅的具體稅目稅率詳見本通知附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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